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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诉前”先后组织召开保险合同纠纷审判实务研讨会★★,制定《关于提升保险纠纷预防化解能力的实施方案》《关于推动保险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从制度上保障了源头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定期与省保险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做好保险纠纷案件数据分析、规律研判★★、办理进展情况等工作,将★★★“被动调解★”转变为“主动化解”,将★“事后调处”转变为★★★“事前预防”。发挥保险行业协会优势,在诉讼保险纠纷较为集中的朝阳法院、南关法院★、长春金融法庭建设“诉中★”保险纠纷调解室,深化诉调对接机制的应用★。坚持“调解优先★、能调尽调、调判结合★★”原则★★,通过法官自行调解和委托行业调解组织进行诉中调解相结合方式,规范★★“诉中”行业协会调解流程★★★。建立并动态管理特邀调解员名册,向保险纠纷当事人提供完整、准确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信息★★★。引导保险行业协会★★、保险机构强化“能调尽调”意识,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已达成的调解协议的保险公司★★,通过投诉形势分析报告、保险纠纷调解运行报告等形式予以公布。加大司法建议的督促落实力度★★★,促进保险机构堵塞业务漏洞,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做实“诉后★”答疑,坚持做到每起案件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释疑解惑★★★,促成当事人从★★“不服判决★★”到“主动履行”,有效化解纠纷★,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针对保险纠纷批量式、多发性等特点★★★,以“示范调解”★★“示范诉讼”为类案纠纷提供样本,实现以“个案”带动“量案”的效果★★。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首创全省两级法院线下集约送达工作新模式 让司法为民跑出“加速度★★”
长春金融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大限度把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充分发挥专业化审判优势作用★★★,引入专门调解机构,建强调解员队伍,全力打造“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保险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持续助力全省保险行业稳定健康有序发展★。
乾安县是我国唯一一个以《千字文》为所辖村镇命名的城市★★。2024年以来★★★,松原乾安法院依托大布苏人民法庭的地理优势★,围绕营商环境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人熟、地熟、物熟★”的优势作用,打造★★“法庭+执行”助企营商新模式,努力以“小法庭”发挥“大作用★★”,加快兑现企业胜诉权益。
“法院+执行”模式运行以来,大布苏法庭执行团队共受理涉企执行案件595件,执结率达100%,执行到位金额共574万元。通过执前督促执结案件794件,执行到位金额200万元★★,申请执行人满意度达100%。
长春双阳法院生态旅游法庭,作为吉林省第四家、长春地区首家生态旅游法庭,深入践行习生态文明思想,聚焦旅游强省建设和打造万亿级大旅游产业集群目标★★,切实担负起为全市生态旅游审判改革探路破局的职责使命,构建涉旅游纠纷★★★“一小时★”解纷机制,以专业化司法审判路径服务保障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在长春地区两级集约送达中心成立的第3天,集约送达中心在送达系统中收到了吉林某银行与36名被告的17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送达任务,该系列案件涉案金额高达200多亿元。送达专员根据17件案件的具体情况统筹规划,结合诸多被告分布的位置,统一制定外出送达计划表,兵分两路★★★,一路送达小组以长春为中心点★★★,向省内22名被告送达相关文书,仅用2天时间便送达成功;另一路送达小组前往深圳★★★、北京★、四川自贡等地,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多方查找,仅用时5天,便成功向省外的14名被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提高送达效率,集约送达确保了庭审集中顺利进行,减少办案时效,节约司法资源。帮助企业尽快从诉讼中脱离,回笼大量资金。集约送达有效压缩了整体送达用时,切实践行了让群众减轻诉累、提升审判质效的责任使命,同时为纠纷化解提速增效★★,为纠纷“一站式★”解决提供创新经验,为人民群众★、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更加高效、智能★、精准、便捷的司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更加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构建涉旅游纠纷★“一小时”解纷机制 服务保障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民商事案件送达困难★★★、效率低下一直是困扰法院审判工作的难题,也是缩短案件审理周期的破题之举。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助企纾困,提高司法效能,切实解决★★★“送达难”问题,提高审判效率★★,长春中院首创全省两级法院线下集约送达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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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吉林高院在先后开展专项行动★★★、提升行动的基础上,接续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破行动。在组织实施过程★★,全省法院继续把“顶层设计引路,基层创新探路”作为推进突破行动的路径方法,坚持以改革的思维和方法★★★、灵活的制度创新举措,打造了一批“切口小★★★、落点准★、见效快★★”的“微改革微创新”项目,切实解决了一批影响和制约工作质效提升、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固化定型工作成果,鼓励基层创新创造★,我们对其中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整理编辑★★★,在公众号分期刊发展示。
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活用二审诉前调解★★“加减乘除”算法 答好法院参与社会治理“必答题★”
一是★★“加★★★”速和解★★★,即时履行破壁垒★★。充分利用当事人提出上诉至正式立案的法定送达、答辩时间,在不影响正常上诉流程的前提下,由中院法官主动深入基层开展二审诉前调解★★★。注重发挥实际履行对实质解纷的促进作用,综合考量当事人的履行能力,制定最优的调解方案★★,让受损害方的利益快速得到赔偿。中院经二审诉前调解制度成功化解的纠纷,自动履行率达到80%,实际到位率达72%,真正让“白纸黑字”变成★★“真金白银”。二是★★“减”轻诉累,维护稳定促和谐★★。二审诉前调解制度将民事二审案件的调解工作关口前移★★★,中院法官以进网格形式提前介入,有效降低因参与二审而面临的通行、住宿、餐饮等诉讼成本,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自二审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实质化运行以来,征得当事人同意导入调解程序后★,调解成功的案件占比60.25%★★★。与去年同期相比,中院受理的二审民事诉讼案件下降6.81%。三是★★★“乘★★”势而为,融入治理大格局★★★。中院将二审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实质化运行与“法官进网格”有机结合,利用网格法官★“地利★★★”优势,坚持矛盾纠纷化解与普法宣传双管齐下,在“抓末端★★、治已病”的同时做到“抓前端、治未病★★★”,推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林区社会治理格局★。年初以来,中院开展“法官进网格★★”活动54次,普法宣传23次,巡回审判16次★★,就地化解矛盾纠纷14件。四是“除”去繁杂,精准办案提效率★★。二审诉前调解能够有效节约诉讼成本★,避免衍生矛盾形成新的诉讼★。网格法官坚持在调解中主动了解案件全貌,本着彻底化解纠纷矛盾的理念★★,从根源上让当事人从讼争中解脱出来★,特别是对于类案、群体性纠纷等较为棘手的案件能够及时研判、快速化解、妥善处理★,让矛盾止步于二审立案前。此外,对于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也会形成诉前调解记录★★,便于后续法官找准案件争议焦点,快速审结案件。年初以来,二审民事诉讼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33天,在全省法院中排名前列★★★。
一是坚持高点定位,主动融入发展大局。主动对接区委全域旅游工作专班,与区旅游服务中心召开座谈会★★★,加强在普法宣传、市场规范★★、信息共享等方面交流合作,架起法院与游客★★、景区商户、旅游企业和旅游主管部门间的沟通桥梁★★。定期组织召开旅游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并深入旅游企业走访调研,开展“啄木鸟式★★”法律体检服务★★★,走访草莓种植农户,了解在草莓种植、销售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提供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二是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实践中老年人因旅游过程中安全保障不充分导致旅游事故,并由此产生的赔偿纠纷占比较大特点,制发加强涉老年人旅游纠纷预防的司法建议,为老年游客提供更加安全的旅游环境★★★。建立★★★“党建+文旅”党建服务模式和★“法庭+景区+党员★★”党建共建工作机制,在神鹿峰旅游度假区挂牌设立“党员志愿服务基地”★★,定期组织党员干警深入景区★★、公园开展交通疏导、景点介绍等文明旅游实践活动,提升景区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三是着力守正创新,促推纠纷就地调处。建立生态旅游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立案、执行协同机制,实行“三合一”归口审理。在神鹿峰旅游度假区设立巡回审判点,在曙光民俗村设立法官工作站,在旅游旺季和法定节假日开办“假日法庭”★“周末法庭”,通过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等方式,为游客提供全天候法律服务★,对景区发生的矛盾纠纷做到随叫随到★★。四是深化府院联动,共促纠纷实质化解。完善“法院+”联动机制★,不断加强与文广、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合作★★,成立涉旅纠纷调解委员会,出台《涉旅纠纷速调快处实施意见》,聘任网格员★、景区管理员等担任特邀调解员,实施1名员额法官、1名人民调解员、1名书记员“三个一”调解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就地调处、就地化解。五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组建文旅普法志愿服务队,在节假日、旅游旺季,深入旅游景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具体典型案例★★,向商家讲解经营者如何诚信守法经营★★,帮助商家进一步增强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法治观念,做到自觉维护旅游景区形象,共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自生态旅游法庭成立以来★★★,审结涉旅游纠纷案件11件,诉前化解生态旅游纠纷30余件,先后为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旅游企业等提供咨询、服务30余次,向游客★★★、旅游经营者宣讲法律知识20余次★,持续优化旅游市场营商环境,为推进区域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长春地区法院把原来各院分散的送达任务和送达人员集中管理★、统一调度★、资源共享★,专业化管理、送达队伍采取多样化的送达方式、智能化的送达流程将长春地区两级法院送达任务集约送达。法官助理或书记员通过办案系统创建送达任务★,由集约送达中心人员及时按顺序和分工进行电子送达、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工作,省去了打印、整理★★、填写邮寄单★★、寄件等等繁琐耗时费力的程序,当事人也只需在手机上打开短信中附带的链接即可在第一时间查看送达材料★,不用往返法院★★,送达过程简约高效,集约送达后送达时长也由原来的5-6天提高到1-2天,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打造“法庭+执行”工作团队★★。建立“1+1+1+1”法庭执行团队模式,即以1名员额法官为核心,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法警为成员,积极参与法庭涉企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及判后督促工作。在涉企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庭执行团队可以第一时间履行执行职能★★,快速登记立案,查询当事人信息,对当事人进行约谈★★、失信曝光、财产处置等,实现在一个法庭就能完成案件的全流程办理,大幅度缩短涉企案件节点流转时间。二是打造“法庭+执行★★★”联动共同体。充分整合辖区执行联动力量★★★,打造★★“法庭+执行★★★”联动共同体,法庭执行团队通过加强与辖区附近乡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工商部门、银行★★、保险公司的联动协调,实现片区送拘、查人找物★★、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的理★,不断提升涉企案件执行效率。在辖区内的大布苏社区、改字村、端字村★★、兴表村等村注册执行工作调解员账号6个★★★,依托巡回审理点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协助法庭执行团队化解矛盾纠纷于未发★,通过前置“执前督促★★”、集中传唤、以案释法等方式,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使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同比下降50%★。三是创新★“法庭+执行★★”查控方式。探索实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靶向执行新模式★★,通过“点对点★”网络查控合作,实现区域内查询靶向定位全覆盖★。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动,完善查控协作机制,实现被执行人高消费记录、活动轨迹、名下财产状况等信息快速查控,今年以来,通过靶向定位执行模式★,共有效查询定位失联被执行人614人,查控可供执行款物资金892万元★。建立“疏导+教育+惩戒★★”模式★★★,通过组织被执行人旁听拒执罪公开审判、观看拒执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教育引导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判决义务,提升社会诚信★,持续营造良好营商法治环境。
通过二审诉前调解工作机制的全方位运行,真正实现了一★★★、二审诉讼程序上的无缝对接,进一步减少当事人双方的矛盾冲突,最大限度优化纠纷解决效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长林中院深入践行习关于“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创新推出二审诉前调解工作机制,通过发挥法官在诉前环节的释明引导作用★★★,从根本上快速化解矛盾纠纷★★★,进而减少衍生案件的发生,有效促进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长春金融法庭★:打造“诉前+诉中+诉后”多元解纷机制 助力保险纠纷实质化解
自“诉前+诉中+诉后”多元解纷机制运行以来,长春金融法庭以要素标准化实现案件“快立”、以操作便捷化实现案件★★★“快送★”、以全程多元化实现案件“快调”★、以裁判立体化实现案件“快审★”、以落实高效化实现案件“快执”,全流程系统提升保险类案件审判质效,精准识别并快速推入调解环节,实现“案结事了”。截至目前,共调解案件11320件,调解成功5897件,达成一致金额5456.73万元。通过调解,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行业内部,消灭在萌芽状态★★★,促进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